聽過倉棧費嗎?這是保管費的一種說法,但收取的方式常常有所不同,甚至有的會收、有的沒收。這到底是怎樣的呢?高雄正記當舖透過案例分享,讓大家更加了解。
注意!收取倉棧費要小心!
台中市何姓男子有40萬元卡債待繳,缺錢的他,用身分證與汽車的行車執照影印本當擔保,向當舖借款12萬元,年息高達97.3%,每月借款利息達9,000元,最後何男無力償還,乃報警告發陳男。經法院審理,當鋪老闆辯稱收費包括「保證金」、「倉棧費」,符合法律規定。然而,台中高分院卻認為,何男汽車未留在當鋪,當鋪不用保管汽車,何來「倉棧費」?「保證金」更是巧立名目掩飾重利與剝削犯行。
高雄正記當舖提醒您,注意汽機車倉棧費(保管費)收取的模式,勿掉入陷阱。
事實上,倉棧費確實沒有規定收費的方式,在當舖業法第廿條:當舖業除計收利息及倉棧費外,不得收取其他費用。前項倉棧費之最高額,不得超過收當金額百分之五。也就是說,並沒有規定這個倉棧費是一次收取還是每期收取。根據警政署的解釋,業者把保管物品的倉棧費,擴大解釋「每月」計算一次,如以五%計算,每年倉棧費高達六十%,比典當物品的年息四十八%還高,相當不合理,顯示部分業者用倉棧費之名,變相提高借款利息。正確的算法應該是倉棧費應以「每期」來計算才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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